淘寶網殷氏集郵用品,淘寶網可以售賣軍警用品嗎

2024-05-09 21: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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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8月25日發行

全套8枚

發行量100萬套

(8-1) (360) 4分父戊舟爵(300萬枚)

(8-2) (361) 4分亞觚 (300萬枚)

(8-3) (362) 8分矣父乙觥(450萬枚)

(8-4) (363) 8分斝 (450萬枚)

(8-5) (364)10分 四方羊尊(150萬枚)

(8-6) (365)10分戊箙卣 (150萬枚)

(8-7) (366)20分龍虎尊 (100萬枚)

(8-8) (367)20分 司母戊鼎(100萬枚)

郵票規格:31×41毫米 齒孔度數:11.5×11度

整張枚數:50枚(10×5) 版別:影雕

雕刻者:孫鴻年、孔紹惠、高品璋、唐霖坤

設計者:邵柏林

印制廠:北京郵票廠

考古資料表明,銅是人類最早利用的金屬之壹。青銅,在中國古代主要是指銅與錫的合金,是人類技術發展史上的重要發明。和鐵器相比,青銅器較能耐得住氧化,在潮濕的環境里,可以保存數千年而不容易被腐蝕掉,甚至仍然能夠保持特異的色澤和光彩。中國文物中的青銅器在世界古代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殷商則是中國古代青銅器的繁榮、昌盛時期,銅器種類和數量均有很大增長,冶鑄技術不斷成熟,有許多藝術珍品。

殷商時代銅器可以分為早、中、晚三期。早期以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晚期的銅器為代表,鑄造較粗糙,無花紋和銘文;中期以鄭州商代遺址和黃陵盤龍城遺址出土銅器為代表,有花紋,胎質較薄,花紋較簡單;晚期則以河南安陽殷墟出土銅器為代表,種類增多,花紋開始繁縟,並且開始出現銘文。從種類上分,包括工具、兵器、烹飪器、食器、酒器、水器、樂器、車馬裝飾品等類型,都是供貴族適用的。殷代青銅器大多裝飾豐富,花紋布滿全體,並有上下層次,甚至高起如淺浮雕;也有少數青銅器裝飾簡單,甚至樸素無飾或僅有壹道弦紋。青銅器上也往往有凸起的立體裝飾。

1964年8月25日,為了展示我國古代青銅藝術的輝煌成就,郵電部發行了《殷代銅器》特種郵票,全套8枚。

第壹圖為“父戊舟爵”。河南輝縣諸丘出土,是壹件古代流傳品。“父戊”是殷代人祭祀時對父輩的稱呼。“舟”是在“父戊”名下有壹個類似小舟的象形字。著這種符號,有人認為是官名,也有人認為是族徽。“父戊舟”是“爵”的所有者。這件酒器凸底,圓腹,前有倒酒用的“流”,後有似雀尾狀的“尾”,旁邊有把手“鏨”,口上遊兩柱,下麵有三個尖形高足,通高23厘米。器身起扉棱,兩麵均飾獸麵紋,輔以三角紋和雷紋。流外側有銘文“父戊舟”,壹柱上有銘文“作尊”,整體造型靈巧,裝飾精細。此爵的流與柱上分鑄的銘文構成完整的內容(父戊舟作爵),這在爵中十分少見。現收藏於中國國傢博物館(原中國歷史博物館)。​

“爵”是古代飲酒器的壹種。可用以溫酒和盛酒。“爵”的形狀是中為杯,下有三足,前有流,即倒酒的槽,壹側有鏨,後有尖銳狀的尾,流與杯口之間有柱。殷商時期,“尊”既指壹種盛酒器,又是對酒禮器的統稱(共名)。此件器物的銘文“尊”是第二種含義。

第二圖為“亞觚”。河南省安陽大司空村出土,是壹件古代流傳品。“亞”字,有人認為是造器主的姓氏,也有人認為是官名。“亞觚”細高的器身上設計有四條扉棱,侈口下飾蕉葉紋,腹與足部均飾獸麵紋,形制秀麗優雅。現收藏於中國國傢博物館(原中國歷史博物館)。

“觚”是古代盛酒器壹種,喇叭形口,細腰長身,高圈足,用以盛酒。

第三圖為“矣父乙觥”。“父乙”是殷代人祭祀時對父輩的稱呼。“矣”據形隸定,現在各種字典里都沒有這個字。“矣父乙觥”是壹件古代流傳品,器高29.5厘米,長31.5厘米,重4840克,器蓋呈獸形,器腹飾有鳥形紋,體型平穩,製造精致。觥蓋前端是昂然而出的獸首,牴角、雙耳淩空翹起,兩目圓睜,神態肅穆。蓋後端作牛角形獸麵紋,雙耳翹出於器表。蓋的中脊浮雕壹條小龍,長體捲尾,兩側是鳳紋,鳳的前方各有壹條小蛇。觥體周身飾鳳紋,主鳳特大,長冠飄逸,昂首佇立,鳳爪置於圈足。其余諸鳳長尾逶迤,各擇空間而居,因所處部位不同而各具形態。這是壹件形神兼備的青銅藝術珍品。父乙觥由蓋、身、鋬和圈足等幾部分組成。此器集多種動物紋樣於壹身,是將精美的藝術設計和器物的實用性高度統壹的壹件瑰寶。現收藏於上海博物館。

“觥”是古代盛酒器壹種。器腹橢圓,有流及鏨,底有圈足,有獸頭形器蓋,也有整器呈獸形,並附有酌酒用的小勺。

第四圖為“斝”,1957年於安徽省阜南縣小運河出土。平底,圓口,有壹鏨、兩柱和三足,器腹飾有乳釘紋和雷紋。現收藏於中國國傢博物館(原中國歷史博物館)。

“斝”是古代壹種溫酒器具,也是壹種祭祀盛酒灌地降神的禮器。

第五圖為“四方羊尊”。1939年於湖南省寧鄉出土。方形,高58.3厘米,每邊長52.4厘米,重34.5公斤。四角各浮雕壹大捲角羊,羊頭突出器外,羊身及羊腳分布在尊的腹部及圈足上,威嚴挺立,栩栩如生,故稱作“四方羊尊”。現收藏於中國國傢博物館(原中國歷史博物館)。

“尊”是古代壹種酒器,鼓腹侈口,高圈足,呈圓形或方形,形制比較多,用以盛酒。

第六圖為“戊箙卣”。圖案上的“卣”為古代流傳品,橢圓形口,深腹,圈足,有蓋有提梁,器高33.3厘米,重6630克;因器蓋內有氏族徽記“戊箙”二字,故稱為“戊箙卣”。直頸、鼓腹、圈足,蓋套於器口外,提梁是縱向裝置,與壹般橫向的裝法不同。蓋的兩側挑出器外,器的四麵皆出棱脊,增加了器的高大和穩重感。蓋麵飾獸麵紋,提梁、蓋沿及圈足各飾龍紋,頸部飾鳥紋,腹部是內捲角的大獸麵,提梁兩端為龍頭。形制莊麗雄奇,紋飾深峻華美,是商朝青銅器中不可多得的藝術珍品。現收藏於上海博物館。

“卣”是古代壹種盛酒器,而且專門盛放壹種叫“秬鬯”的香酒。器形變化較多,腹部或圓或橢圓或方形,也有呈貓頭鷹壹類的鳥形或兇猛的虎形。

第七圖為“龍虎尊”。1957年於安徽省阜南縣小運河出土,圓形;口徑45厘米,高50.5厘米;肩部飾有三條蜿蜒的龍紋,腹部飾有雙身虎紋,龍虎浮雕突出器外,形象逼真,故稱為“龍虎尊”,現收藏於中國國傢博物館(原中國歷史博物館)。

第八圖為“司母戊鼎”。1939年在河南省安陽殷墟武官村出土。為直口,寬邊,立耳,耳廓飾雙虎噬人頭紋、深腹、腹周邊飾獸麵紋,中間為白地,方腹四角各有壹道扉棱,平底,四條粗壯的柱狀足,高133厘米,口長112厘米,口寬79.2厘米,重832.84公斤。鼎腹壁內有銘文“司母戊”三字,故而得名。據考證,“司”為祠,意思為“祭祀”;“母戊”是商王文丁母親的謚號,說明該鼎是文丁為祭祀“母戊”而鑄。“司母戊鼎”為現存最大的殷代銅器,造型雄偉莊嚴,標誌著商代青銅器鑄造技術的高速發展水平,堪稱國寶,現收藏於中國國傢博物館(原中國歷史博物館)。

“鼎”是壹種古代食器,用以烹煮和盛放肉食等。商周時,國傢為了慶祝諸如長徵、勝利、求雨、婚嫁等某壹件大事,往往用鼎進行祭祀。由於古代社會中戰爭和祭祀是很重要的事情,因此,鼎又被視為統治權和國傢權力的象徵。故有“問鼎中原”的成語。

畫麵上展示的主要是7種酒器和1種食器。酒文化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占有相當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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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財經》E法張劍編輯| 硃弢

從誕生到成為國內二手商品第壹大交易平臺,閑魚僅用了6年。最新財報披露,閑魚的2019年度總成交額(GMV)已經超過2000億元。

但《財經》E法根據知情人士提供的信息發現,違禁品交易在閑魚上屢打不絕,涉黃信息變換“黑話”或“暗語”得以發布。打著“撿漏送福利”名義,卻行博彩乃至欺詐銷售之實的情況隨處可見。按照警方通報的信息,閑魚上更是存在毒品交易。

《財經》E法了解到,作為閑魚運營方的阿里巴巴正在開展對專項治理行動,重點治理潛在的色情信息和擦邊球商品。有關專家對《財經》E法表示,飛速發展所帶來的交易量倍增,使得閑魚在對於商品及平臺信息審核方麵的壓力在增大,“發現-刪除-出現-再發現-再刪除”的循環尚無法徹底杜絕,較為現實的解決方案可以是加大審核力度及嚴懲違規行為。同時,也需要依據相關法律落實平臺責任,並加外部監管。

平臺上的“貓鼠遊戲”

公開信息顯示,閑魚2019財年GMV超過2000億元,同比增長超過100%,在線賣傢數已超3000萬,數碼、服裝、傢具、母嬰等成為重要交易品類。

2014年6月,閑魚正式上線運行,6年中,閑魚成為中國第壹大二手交易平臺。如今還能實現翻倍式增長,這在行業內是壹個並不易超越的奇跡。

閑魚的操作簡便易行,隻需用淘寶或支付寶賬戶登錄,不用再重新開設店鋪,壹鍵就可以完成將淘寶賬號上“已買到的寶貝”、自主手機拍照上傳二手閑置物品、以及在線交易等諸多操作。閑魚作為平臺方,不收收取中介費,還能使用支付寶信用體係來為交易擔保。這無疑註定了閑魚可以快速獲得成功。

但是,快速發展期間,以往在電商平臺上出現的問題很快也都出現在閑魚身上。隻需簡單網絡搜素,關於閑魚的各類吐槽比比皆是,諸如“貨物質量差”“閑魚常見騙局套路揭秘”“銷售違禁品屢打不絕”......

2019年3月初,閑魚被曝出有商傢在兜售“婦科真人檢查”視頻。將“婦科”作為關鍵詞,可以搜出大量“真人婦科檢查視頻”的商品,價格在10元左右,雖然賣傢專門提醒“未成年人禁止購買”,但顯然無法識別買者是否是未成年人,有的店內顯示已有200多筆訂單。閑魚在接到反饋後,立刻將這些商品下架。

現實情況是,這樣的”貓鼠遊戲“依然在持續上演。新的套路和騙局也在“推陳出新”。

賣二手貨,也賣“二手人”

不管在哪個平臺開店,自然要知道平臺規則,尤其是什麽不能賣。打開閑魚社區公約,禁售範圍明確:“不得發布國傢法律法規不允許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仿真槍、軍警用品、危險武器、色情低俗、催情用品、藥品、醫療器械等信息”。

然而,衹要妳知道“暗語”,就可以買到“違禁品”。雖然閑魚從未停止打擊違禁品銷售,但不斷更新的“暗語”,可以屢次繞開關鍵詞屏蔽和反垃圾係統。

按照知情人提供的線索,《財經》E法在閑魚上搜索“校服”,出現了幾十條搜索結果。頁麵點擊開後,展示的基本都是女模特身穿裙裝校服的圖片。如果妳以為這真的是銷售衣服,那就大錯特錯了。在這些圖片展示的最下方,賣傢不避諱,留下微信或QQ號。在加了微信或QQ後,“賣傢”開始介紹她們真正的業務,傳來壹些衣著暴露的照片後,賣傢表示購買5次可見麵“做生意”。

於是,“校服”或“賣校服”成為色情服務的代名詞。前述知情人告訴《財經》E法,有的賣傢最初以販賣女性“原味私密衣物”為名,發布色情服務信息,閑魚為此進行了持續打擊。很快,新的“暗語”也就應運而生。有的“暗語”還將色情服務稱為“二手人”待售。

除了發布色情服務類信息,有些賣傢出售壹些特殊“藥物”。根據前述知情人提供的線索,《財經》E法在閑魚搜索“男士理療套”。隨機選擇壹個賣傢,展示的是普通圓形棉套,但都在展示頁的最開頭就大字體註明“聯係我私聊”。每個賣傢展示的銷售記錄都有少則十幾條,多則幾十條。

有賣傢發布“理療套”銷售信息,實際為吸引買傢私聊,並提供色情服務。

《財經》E法與幾名賣傢私聊發現,有的發來色情服務信息,有的則是在出售包括催情藥物在內的各類性藥品。這些賣傢在閑魚展示的銷售圖片中是普通常見的衣物,用這種沒有問題的圖片繞開了平臺監管。

“不是每個包裹里都是iPhone11”

38塊錢就可以買壹部全新的iphone11?這在閑魚是可以實現的事情。隻不過妳也許收到的隻是壹個不出聲的三無耳機。

同樣根據知情人提供的線索,《財經》E法在閑魚搜索“iPhone11”,出現上千條搜索結果。iPhone11全新機的價格超過5000,二手貨根據品相,價格在3000元-4000元不等。但搜索結果中就是有壹些38元、39元等超低價。

點擊進入後,展示的全部都是壹張張iPhone11的圖片,文字介紹則是“全新未拆封iPhone11”“粉絲福利撿漏”,賣傢要求買傢“留言我想要+關註店鋪+點贊”。

標價1.5元、39元的“iphone11”手機,賣傢聲稱,買傢收到的不壹定是“iphone11”手機。

很多買傢不會留意,店鋪內的最後壹張圖片才道出真情。賣傢在這張圖片中寫明:iPhone11就若幹名額,贈完為止。買傢下單付款就能收到壹個包裹,但買傢收到的包裹里不壹定都是iPhone11,但贈送的禮品也絕不差,還有安卓手機、平板電腦、單反相機、無線藍牙耳機等等。付款後不支持退款,收到的商品不管是什麽都不能退換。

看完上麵這些話,買傢或許了冷靜了許多。但有的買傢早已付款,有的買傢則可能抱有僥幸心理。《財經》E法從5個類似的不同店鋪下單,付款金額最高39元,最低僅1.5元——但需支付58元快遞到付費用。

幾日後,5個快遞包裹先後送達。其中1個包裹為沒有品牌、沒有生產廠傢、沒有保修卡的微型充電寶,3個則為同樣“三無”的耳機,沒有外包裝,裝在壹個自封袋中。經過測試,這4件商品全部不能正常使用。前述知情人告訴《財經》E法,這樣的“電子產品”,每件的價格都不會超過5元。

購買1.5元、39元的“iphone11"手機,實際收到的是”三無“充電寶及小品牌涼茶。

打開付款1.5元收到的快遞,是壹個封裝完好的綠色iPhone11包裝盒,分量也與手機相仿。這著實令人感到了壹絲驚喜,但打開盒蓋卻發現,裏面是壹盒涼茶飲料。相比另外4件電子產品,這盒飲料有品牌和生產廠傢,並且還在保質期內。此時再點擊賣傢的閑魚店仔細查看,多達幾頁或十幾頁的商品評價頁麵,前2頁均為好評,但從第三頁開始,基本全部是“騙子”“千萬別信”類的評論。

前述知情人告訴《財經》E法,不僅僅搜索iPhone11,在閑魚上搜索華為P40、三星S20等關鍵詞,所有的幾十元就出售的搜索結果,幾乎全是這種情況。賣傢號稱送完為止或名額有限,卻隻是壹個託詞,而買傢彼此又無法聯係,所以賣傢輕鬆就可以賺到錢。這種玩法叫“暗盒”或“魔袋”,曾經在其他電商平臺出現過。最初時,賣傢號稱38元賣iPhone11,但寄出來的是三無手機數據線。被買傢揭穿後,才改送充電寶或耳機,但同樣是三無產品。衹要做成壹單,賣傢輕鬆到手最少30元。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告訴《財經》E法,“暗盒”或“魔袋”玩法帶有博彩性質,合法博彩尚有公證環節。而閑魚上出現的這些“暗盒”或“魔袋”玩法,賣傢提示了收到的快遞里不都是iPhone11,使得這種銷售帶有博彩性質。但銷售的規則完全由賣傢說了算,完全不透明。

從幻想抽中iPhone11到僅僅收到三無電子產品,此時絕大多數買傢應該已經清醒。但再去找賣傢理論,卻發現早已“人去店空”。《財經》E法註意到,在銷售完畢後,前述賣傢要麽將商品下架,要麽直接清空店鋪。買傢直接與其聯絡維權已經不可能。

《財經》E法將前述情況反饋至閑魚客服,向其詢問這壹銷售模式是否違反閑魚的相關規則。截至發稿時,未獲客服回復。《財經》E法在10月初再進行類似商品搜索時發現,100以下的iPhone11的鏈接已經搜不到,但仍能搜到千元以下的“iPhone11”,有些註明“高防iPhone11”。有買傢向《財經》E法反饋,“高防”實際是“高仿”的替代詞,付款後收到的“iPhone11”外觀與真機無區別,手機也能正常使用,隻不過操作係統不是iOS,而是安卓。

別以為這里沒賣過毒品

閑魚上曾經出售過大麻,這聽起來聳人聽聞,但卻是真實發生過的情況。大麻是毒品,銷售毒品是嚴重犯罪。所以賣傢同樣用出了各類“暗語”。例如,搜索關鍵詞Kush,搜索結果中卻出現og、ak等等結果,常人完全不能理解其意。點擊進入後,頁麵上出現的也是機長、上頭等等怪異詞語。這些都是銷售大麻用到的“暗語”

Kush在美國俚語中的意思就是大麻。OG Kush則是大麻品種之壹,在大麻銷售中最流行,而AK同樣是大麻品種之壹。目前。這兩個品種的大麻在吸食者中最受歡迎。而機長和飛行員是大麻吸食者之間的互相稱呼。吸食者是“飛行員”,販賣者則是“機長”。

按照閑魚的機制,賣傢可以使用替代詞、暗語等方式標註商品信息。正是因為出現各類違禁品銷售,有人將閑魚比作“暗網”。很可能出現的情況是,用戶無意中發現壹個平常無奇的鏈接,出於好奇點擊進入,卻極有可能發現另壹個世界。

今年6月26日的國際禁毒日宣傳活動中,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對外通報壹起案件,被稱為四川有史以來最大的壹起互聯網制販毒案。眉山警方打掉盤踞全國五省六市的制販毒團夥7個,搗毀制毒工廠5個;抓獲毒品違法犯罪嫌疑67人,繳獲各類毒品159.28公斤。斬斷了壹條由省外制毒工廠通過物流流入四川、再由四川通過網絡平臺返銷到全國各地的販毒通道,摧毀了壹張覆蓋全國八省16市縣的制販毒網絡。而該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正是通過閑魚發布出售信息。

加強審核能解決問題嗎?

《財經》E法向閑魚客服及壹些賣傢詢問了解到,目前閑魚對新發布的商品已經實行了審核制度,審核期2-5個工作日,新發布的商品在通過審核後才可以顯示或被搜索到。

閑魚已經公布的審核方式為人工審核和人工智能審核。審核內容包括:是否屬於閑魚社區規則中規定的違禁品;確保商品品牌壹致,也就是商品的品牌要和標題描述、詳情頁介紹的品牌保持壹致;商品信息需要保持壹致,即賣傢在商品詳情中所涉及到的商品信息,例如文字和圖片,需要確保壹致;商品標題和詳情介紹中不能出現“最低價”“最優質”等極限詞。

如果賣傢使用替代詞等方式暫時逃過了審核,壹旦有人發現平臺上有違禁品出售或發布違規信息,可以選擇進行投訴或舉報,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衹要能確認為屬於違禁品或發布違規信息,違禁商品或違規信息會被下架或刪除,賣傢及其店鋪也會受到處罰。

按照閑魚設定的處罰規則,違規行為分為壹般違規和嚴重違規。壹般違規,單項累計達十二分節點將被處以店鋪屏蔽、限制發布商品及公示警告七天等處罰。嚴重違規的,單項累計達十二分節點將被處以限制商品發布、創建店鋪、社區功能、店鋪屏蔽、公示警告7天等處罰。單項累計達到48分的將被封禁店鋪。

9月初,閑魚對外宣布,開展為期三個多月的專項行動,重點瞄準社區生態,整治潛在的色情信息和擦邊球商品。阿里巴巴高級風險策略專家華茜在介紹這次專項行動時表示,閑魚壹直守護個性,但不允許任性胡來,對違背公序良俗、違反平臺規則的行為,會以當年淘寶打假的決心鐵腕治理,絕不容許劣幣驅逐良幣。華茜稱,閑魚將會新增約300%的審核力量,暢通舉報渠道,掃除監管死角,凈化社區生態。

北京航天航空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丁海俊告訴《財經》E法,從行業現狀來看,二手商品銷售平臺與壹般電商平臺對於上架商品的審核並無太大差異。在商品上架前進行審核,可以篩選出不能上架的商品,但通過使用各種替代詞、將買傢吸引到閑魚以下進行私下交易等方式來逃避審核,確實是壹個尚無法完全解決的問題。而接到舉報進行審核、查實後下架或刪除,會陷入”貓鼠遊戲“的循環。

丁海俊認為,作為平臺方,閑魚采取擴充審核力量、暢通舉報渠道等方式,在凈化平臺生態方麵會取得明顯成效。但閑魚尚處於高速發展期,交易量倍增,審核的壓力在增大,即使大規模使用人工審核和人工智能審核,也不可能做到完全杜絕違禁商品或違規信息。除了加強審核,加重對嚴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以達到威懾作用,可以作為壹個治理舉措,如對用發布色情信息的,壹經查實,直接采取封禁店鋪的處罰。

除了平臺自身加強審核和治理,丁海俊同時指出,對閑魚為代表的二手交易平臺也需要外部監管措施。《電子商務法》是可參照的最重要法律,這部法律對此類平臺要承擔的責任已經有明確規定。

《電子商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對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丁海俊建議,應適用《電子商務法》,壓實平臺責任,平臺應該承擔嚴格的人身財產安全保障義務、主體信息審核義務、資格資質審核義務,否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在具體措施上,可以考慮結合平臺情況,適當引入賣傢實名制,使得對違規賣傢的可追溯性增強,減少“實施了違規行為被封號,換個手機號註冊接著騙”等行為的發生。此外,可以結合《電子商務法》,制定更細緻的監管實施細則,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來源:財經E法

作者:admin | 分类:愛淘寶PC版 | 浏览:4 | 评论:0